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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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
    现将《2016年河南省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3月28日
 
 
    联 系 人:董一晨  韩战英
    联系电话:0371-65925382(传真)
    电子邮箱:hnflv@163.com
 
 
2016年河南省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
“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文件精神,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犯知识产权打击力度,推动我省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建设,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国知发管字〔2011〕74号)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提升区域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支持执法能力强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强局建设,加强执法硬件和软件建设,提升执法保障能力。推动执法办案量稳步提升,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治理产业集聚区、重点产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专业市场、跨境电子商务等重点环节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发挥专利行政执法在激励创新、保障民生、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提升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通过业务培训、案例研讨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建立一支专业化、精干化、高效率的执法队伍,提升专利行政执法效能。
    (四)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加大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利用短信、网络、微信等新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升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以案说法、专题访谈、编撰画册、典型案例发布等形式实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宣传效果,提高社会对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认知度。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流通环节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当地实际,以涉及民生领域、重大项目、优势产业为重点,在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电子产品、药品、食品、生活消费品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和办案力度。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调处和假冒专利查处效能,坚决查处重复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市场环境。
    (二)推进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各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主动联络展会主办单位,积极进驻展会开展展会执法维权工作,营造良好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通过展前排查、展中巡查、现场设站点等措施,有效参与当地有较大影响展会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工作。引导省内企业组织参加省外、境外展会时进行展前知识产权审查分析,做好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防控及维权准备工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加大电商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查处力度。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深化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机制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2号)文件要求,加强与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浙江)中心的协调,实现线上线下紧密衔接,快速处理专利侵权假冒案件,提高线下办案效率。深化跨区域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提升信息共享效率和执法协作能力,净化网上交易环境,维护专利权人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2016年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方案,对出口环节、重点市场、跨境电子商务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整治。
    (四)加强知识产权信用机制建设。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3号)文件精神,推进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执法案件信息公开与知识产权信用机制建设相结合。做好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信息、假冒专利行为处罚信息、不依法执行行为信息等基础信息的采集工作,实行基础信息月报制度,经省知识产权局汇总后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各市局要与同级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平台协商对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按规定公开、交换和共享相关信用信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各类项目管理中引进信用记录,更加有效地维护权利人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和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
    (五)开展城乡结合部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针对城乡结合部侵权假冒商品主要涉及农资产品、药品、烟酒、食品等为主,侵权者多为个体工商户或游摊走贩,覆盖面广,案值普遍偏小,并且具有高近似、高仿冒的特点,集中开展打击侵权假冒整治工作,加强管理,从严处罚。将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假冒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
    (六)增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加大维权体系建设力度,积极在产业集聚区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或工作站,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服务到产业、企业一线。完善维权服务功能,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移交举报投诉案件,并及时做好反馈工作;发挥知识产权维权专家库的作用,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智力援助水平,建设专业化、精细化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队伍。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和外向型企业设立各类知识产权重大和涉外援助基金,支持企业应对重大和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要将专项行动作为锻炼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升执法能力的重要手段,确立以执法办案为核心的专项行动工作目标。要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专项行动责任人和联系人,将开展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作为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强局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执法处室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办案经费的投入,做到责任落实、任务落实、资金落实和人员落实。
    (二)强化执法协作。充分运用跨省、跨部门及省、市、县(区)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根据管辖权限及时做好案件线索的移交工作,统一行动,形成合力,提升效率,坚决遏制地方保护主义。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提升快速行动、集中行动、联合行动的能力与效果。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工作,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加强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要明确信息报送专门负责人,健全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对出动人次、查处案件数、检查商业场所次数、查处产品数、专利执法协作次数、接受和移交案件数以及宣传报道等情况的收集,利用全国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报送系统平台,及时上报执法数据、重大案件资料和执法活动信息。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假冒专利案件、认定侵权事实成立做出处理决定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对于重要案件、跨地区案件要及时申请督办。
    (四)强化宣传效果。创新各种宣传形式,充分发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电话的作用,引导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投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及时报道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集中检查和集中整治,坚持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的满意度。
   四、行动进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4月中旬前报我局。于4月底前在当地主要媒体和局域网上公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播发“12330”公益广告,充分发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电话在知识产权维权中的作用,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11月)。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全年至少组织开展五次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或集中宣传,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全年至少开展两次以上集中检查和整治。要积极拓展执法保护工作领域,加大打击网络侵权假冒执法办案工作力度,确保将实施方案落到实处。要在4.26期间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宣传活动。
    (三)督查总结阶段(2016年12月)。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要做好执法维权工作总结,于12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省局法律处。省局将组织人员组成专项行动督导组在专项行动期间赴各市协调开展执法工作,进行实地巡查督导和检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护航”专项行动务必高度重视,及时上报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切实完成各项任务。
2016年4月12日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