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投诉办事指南
一、办理商标侵权事项
(一)群众、企业需准备资料、证件(原件、复印件)清单
1.市场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原件、复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侵权投诉书(详细说明注册商标被侵权的事实、依据及诉求等)。
(二)办事地点的相关信息
办事地点:濮阳市华龙区开州路68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北二楼201房间)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00至6:30,办公电话:0393-6109592。
(三)事项办结的时限
自受理起1个工作日办结。
(1)根据投诉材料,初步判定注册商标被侵权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填写案件转办单,1日内连同有关投诉材料转交给有商标执法权的市局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局、分局组织查处,并告知投诉人。
对于不能构成商标侵权的,给当事人说明情况,口头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
2022年4月18日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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