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收请求材料:被侵权当事人准备《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专利文件材料、证据,向知识产权保护科请求处理。
2、审查请求材料:按照《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条规定进行审查。
3、决定是否受理:5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受理环节。
4、送达。
5、调查取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部分证据的,可以书面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取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职权调查取证、依申请调查取证。
6、审理:三名或三名以上单数执法人员组成合议组审理案件。
7、结案。
8、执行。